为深入贯彻“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工作精神,德保县公证处结合自身实际业务,积极探索为民服务新渠道,听取民众的建议,持续推出各项便民措施,为特殊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解决办证“难”的问题。
近日,凌女士来到德保县公证处,称其丈夫于2019年7月因病去世,并遗留有二十万元的银行存款,凌女士想继承其丈夫遗留的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该类继承权公证需要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到达现场签字捺印。工作人员在与凌女士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其公公婆婆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均患有精神病,且该继承权公证涉及人数较多,从实际情况来分析,该案符合“特事特办”的要求。工作人员积极为凌女士提供“特事特办”服务,告知所需相关准备材料,简化办证流程,做到“应援尽援”。
受理当日,公证处黄仕辉主任指派公证员黄志考及助理岑文晓前往城关镇西读村大门屯凌女士家现场取证办证。在现场,公证人员核实了两位老人病情,并确认老人当时意识清醒能准确表达意志,随即受理了两位老人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在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过程中保留了影像资料。回到公证处后,公证员仔细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为事人出具了《弃权声明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公证处主动“送公证服务到家”的巡回公证便民举措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
通过推行“巡回+定点”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公证处的服务质量,便民、高效和人性化的惠民服务,不仅展示了德保县公证人的风采,还提高了德保县公证处的社会公信力。
图为:德保县公证处公证员上门为困难群众办理公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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