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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使用说明

2024-06-17 10:50     来源:百色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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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信箱”由百色市司法局在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立,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百色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

    一、“领导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百色市司法局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百色市司法行政工作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咨询司法行政相关业务。

    二、写信须知

    (一)明确个人信息。向“领导信箱”写信,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受理人员对发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信件内容符合法律规范。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一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信件内容要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为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每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为多个信件提交。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发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注明前一邮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四)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3.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4.不属于百色市司法局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市长信箱”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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